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对2011——2012学年参加开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交费20元)的学生,每人发放20元门诊医疗支付凭证,请有关单位持本单位参保学生名单,到老校区病房楼一楼医保科审核,然后到老校区医院办公室核发。各单位免费贫困生学生比例不得高于本单位参保人数的5%。发放学生门诊支付凭证后,参保学生门诊年最高报销200元,住院年最高报销5万元的政策不变。没有参保的学生仍可到校医院医保科办理参保手续。门诊支付凭证使用办法见附件。
校医院
2011年12月28日
附 件 : 门诊凭证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