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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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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豫人社事业〔2012〕2号)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首次二级岗位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校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聘用在管理岗位兼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2012年4月1日前(离)退休人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一)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豫人社事业〔2012〕2号)(附件一)中所列申报条件执行。

(二)申报人的任职年限均从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计算。

(三)申报人上报的相关成果必须是申请人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的。

(四)以上事项的截止日期均为2012年4月1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二)一式3份(单位推荐意见处,基层单位不签字盖章);
②《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附件三)一式40份,A3纸打印;
③主要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④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符合申报条件中所列各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代表性著作、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议,并在《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单位推荐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整理申报人材料,每人一袋,统一报送。

(三)材料审核。学校负责组织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四)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组织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拟聘人员,报学校研究确定。

(五)结果公示。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照《河南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复议。

(六)整理上报。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将最终确定的聘任人员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签约上岗。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认定后,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期管理

依照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学校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具体事宜按照《河南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执行。

五、日程安排

4月24日,部署启动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
4月25日—4月27日,申报人准备材料,基层单位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推荐上报;
4月28日,基层单位统一上报申报人材料至河南大学人事处会议室(明伦校区新办公楼6楼西北角);
4月29日—5月2日,学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5月3日—5月5日,学校组织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
5月6日—5月8日,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5月9日—5月15日,整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王志强 杨一平

联系方式:8627(内线)2196969(外线)


附件一:河南省事业单位首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意见
附件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附件三:河南大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


河南大学人事处

2012年4月24日

附 件 :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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