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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大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春霞 站群超级管理员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增强我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工程化,更好地服务于中原经济区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大学校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以河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为指导,与河南省“十二五”规划中优先发展的产业相结合;鼓励与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攻关,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模式(如校际、校企联合等),实施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研开发实体。
2.申报单位要依托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群,本着有利于推动学科交叉、提升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的原则,整合各方面优质资源高起点建设。
3.2012年度新建项目以新能源、资源环境、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新兴交叉技术领域为重点,按照“依靠专家、竞争择优、突出特色、避免重复”的原则立项建设。
4. 立项建设的工程中心建设期为2年,学校除给予重点资助外,要求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套建设资金,确保建设目标的完成。
二、申报条件
1.中心要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所提组建方案切实可行;具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
2.有较强市场意识和转化经验的管理班子和技术带头人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人员10人以上;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以及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3. 新能源、环境保护、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还应具备:(1)在相应技术领域中有较好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特色和业绩,具有相关支撑学科、技术的系统集成条件;(2)具备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的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和相对集中的设施场所(中试基地),科研开发用房相对集中,研发用房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有必要的分析、测试手段,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具备承担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4. 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新兴交叉技术等领域还应具备:(1)在某一产业领域中具有特色和优势,技术实力较强,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完善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测试条件;(2)具备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产业化项目或取得过重要科技成果;(3)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工艺设备等基础设施,科研开发用房相对集中,研发用房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有必要的测试手段,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200万元,具备承担技术集成、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相关单位择优组织具备条件的工程中心,认真填写《河南大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河南大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须装订在一起,统一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式十份于2012年6月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处重点条件保障科,同时提交文档电子版。
联系人:侯亚彬 武超 联系电话:8779或 0378—2195425
电子信箱:zdsys@henu.edu.cn
附件 1:《河南大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
2:《河南大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 件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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