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毕业生:
接学校通知,为了确保毕业生的正常离校,校园卡管理部将定于6月1日至6月11日,集中办理毕业生校园卡退款及注销业务。按照规定,毕业生离校后不得再使用校园卡,所以在学生离校后,对2013届毕业生的校园卡会进行统一注销。
一、退款细则
1、校园卡内无余额的同学,不需要到校园卡管理部办理手续,只需离校前将卡内金额消费完,便可直接将校园卡带走作为毕业留念。离校后,我们会统一进行无卡注销操作。
2、有卡需要退款的同学:请本人先持卡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迁出宿管系统,然后本人持证件和校园卡前来办理退款。我们会将卡内余额取出退款给本人,并做有卡注销操作。校园卡不能再继续使用,但卡片可以作为毕业留念带走。
3、无卡需要退款的同学(卡丢失或者卡损坏):请本人先持证件到宿舍管理员处,提供学号办理迁出宿管系统,然后本人持证件前来办理退款。我们会通过学号查询进行无卡注销操作,将卡内余额取出退款给本人,并对此账号销户。
二、办理时间
6月1日至6月11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8:00-12:00 下午 3:00-6:00
三、办理地点
明伦校区 科技馆六楼601室 2267000-600
金明校区 网络信息中心404室 2267000-800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前来办理校园卡业务的毕业生,必须本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由于目前银行都没有“分”钱,所以退款操作只能退到“角”为止,校园卡内所剩的“分”钱余额,将全部沉淀到学校系统账上。
3、由于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会很快被统一销户,所以不要再进行充值操作,更不要转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金钱损失。
网络信息中心
201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