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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标准发放2012-2013年度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发放2012-2013年度冬季取暖补贴,实施意见如下:

一、发放范围
我校编制内的在职在岗人员(含校人事代理)、内退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自收自支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补贴标准
学校积极争取省财政政策支持,全额落实取暖补贴资金,自2012-2013年度起按照省直驻郑事业单位标准兑现发放冬季取暖补贴,具体分类别标准如下:

1.党政管理人员

职务

级别

正省级

副省级

正厅级

副厅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科员

办事员

标准

3640

3360

3080

2800

2520

2240

1960

1680

1540

1400

2.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

级别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技术员级

标准

2380

2100

1820

1540

1400

3.工勤人员

职务

级别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标准

2100

1820

1610

1400

1260

三、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含校级人事代理)按照所享受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职级计发。
2.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按每人700元标准计发补贴。
3.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职务),比照在职人员标准计发补贴。退职人员比照在职人员标准的55%计发补贴。
4.离休无职务按每人1960元标准计发,在职无职务人员均按每人980元标准计发。
5.内退人员比照退休人员标准计发。

四、几点说明
1.2012-2013年冬季取暖时间界定为: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
2.职称、职务级别以本次取暖期内的实际情况为准。
3.2012-2013年冬季取暖补贴将直接发至个人工资卡。

人事处 财务处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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