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5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奖项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学校党委、行政职能部门,学院党委、党总支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教职人员,重点是在学校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信任和尊重;本人近两年来(截止到申报日)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
3. 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得到师生广泛认同;
4. 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或主持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
5. 鉴于“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和“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奖项已经单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再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
6. 已经获得过往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申报名额及材料清单
1.申报名额:每个单位限报1人。
2.材料清单:《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1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1日下午6:00之前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金明校区行政楼505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hdllk@hen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何威,联系电话:22862669(外线),3676(内线)。
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5年5月27日
附件:
1.《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2.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人个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