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9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各相关单位:
自即日起国际交流处开始办理2016-17学年外籍专家延聘/新聘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31日(周四)之前,将拟延聘外籍专家申请材料(见附件1)交国际交流处。4月29日(周五)之前将拟新聘外籍专家工作许可申请材料(见附件2)交国际交流处。提交材料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iao.henu@163.com。逾期未能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无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陈楠
电话:2219 9986,3132
邮件:iao.henu@163.com
国际交流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