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期,学校对经济学院违规收取在职研究生答辩费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经查,2015年5月,由经济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郭兴方提议,经济学院院长宋丙涛,副院长高保中、李恒和各答辩组长协商决定,收取当年参加在职研究生论文答辩的30位学员每人1000元,用于支付答辩相关费用,然后由学员提供发票,在学校财务报销后退还。之后,经济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具体组织,共收取2015届在职研究生答辩费3万元。2016年4月,经济学院通过报销学员提供发票的形式,退还11人,计1.1万元;6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19人,计1.9万元。调查中,经济学院能够配合调查,相关责任人认错态度较好。
经济学院收取在职研究生答辩费,违反了《河南大学关于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的有关补充规定》第四条中,研究生一次学位论文评审、答辩费用均由学校承担的规定,对学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党纪政纪,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经研究决定对宋丙涛同志、郭兴方同志进行谈话诫勉;对经济学院在全校予以通报批评。
全校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中共河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