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2015-2016学年鉴定及评先奖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年鉴定是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学生本人对全学年的全面总结,也是学院对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鉴定的有效途径。学生要本着实事求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自我总结,要在思想、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总结自己在上一学年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学院和班委会要根据学生上一学年的在校表现,对学生做出综合评价或意见,要恰当准确地指出学生的成绩与存在不足,并指出今后奋斗的目标。学院须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做好学生评先奖优工作。
一、时间安排
1.各单位的学生学年鉴定及评先奖优时间为9月8日至9月29日。
2.9月30日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先奖优结果报学生处。
3.学生处将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二、学年鉴定和评先奖优范围、评选项目及比例
1、学年鉴定和评先奖优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2016级新生除外)及其学生集体。
2、评选项目
先进年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学生会、先进社团、优秀学生、河南大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
3、评选比例
先进年级评选比例为每学院一个;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学生标准班(每班以60人计)总数的10%;先进学生会的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会总数的20%;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比例为学生社团总数的20%;优秀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河南大学奖学金获得者从优秀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要通过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将各奖项评选信息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遵循个人(集体)申请—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评选工作规范进行。
3、网上申报
学院在评选工作结束后,登录学生处网站上的“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程序。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9日,届时未完成网上申报程序者无法进入学校评选程序。单项奖学金不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报。
4、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学院将“河南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评先奖优情况说明”(见附件2)、“河南大学2015-2016学年先进集体信息一览表(见附件3)”和“河南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4,此表由学工系统导出的获奖信息整理)由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三者电子版发送至hdxsglk@qq.com,同时将单项奖学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学生管理科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5、学校审批、公示与表彰
学生处将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学校予以表彰。
四、监督检查
为保证评先奖优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评选期间,学生处设立评先奖优监督电话:0371-22193111,监督邮箱hdxsglk@qq.com;同时,河南大学学生工作督导组也将对评奖工作随机抽查学院。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学年鉴定及评先奖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学年鉴定及评先奖优工作。
2.《学生学年鉴定登记表》(见附件1)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活动的重要记录,也是学生参加各项评优活动、毕业鉴定及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材料,要认真填写《学生学年鉴定登记表》并完整装入学生档案。
3.评先奖优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评选时要严格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08〕172号)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学生评先奖优工作,获奖学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4.先进学生会和先进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学生处
2016年9月8日
附件1:河南大学学生学年鉴定登记表
附件2:河南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评先奖优情况说明
附件3:河南大学2015-2016学年先进集体信息一览表
附件4: 河南大学2015-2016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学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5:河南大学奖学金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