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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全校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帮扶工作,根据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直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通知》(豫老文﹝2025﹞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度困难帮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全校各单位有特殊困难的在册离退休教职工。

二、帮扶条件

1.身患重大疾病、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需常年雇人照顾生活起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2.因患恶性肿瘤、肾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等严重疾病(参考《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规范定义的30大类疾病》,详见附件1),就医用药受政策规定限制,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过重(自费部分超过本人全年离休费或退休费的30%),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3.与离退休教职工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因身患重大疾病、智障、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靠其直接供养,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4.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

5.去世离退休教职工的配偶有特殊困难,造成家庭生活特别艰难的,可给予适当的关心和帮助。

凡符合以上帮扶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原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离退休教职工(配偶)困难帮扶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个人申请,参照帮扶条件,收集相关申报材料并予以审核推荐。

3.研究审批。各单位报送的困难帮扶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困难帮扶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学校审批。

4.人员确定及资金发放。经学校审批确定的帮扶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至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帮扶资金统一发放到申请人账户。

四、帮扶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离退休教职工(配偶)困难帮扶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

2.医院诊断证明(若符合帮扶条件1,诊断证明需注明生活自理情况);

3.医疗费用票据(证明自费费用高,时间需在近一年以内);

4.其它材料(如:出院证、检查报告单等)。

符合帮扶条件第1、3、5项的另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其中符合第3项条件的还需提供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证明及直系亲属无经济来源证明;符合帮扶条件第4项的另需提供有关部门关于离退休教职工遭遇自然灾害或家庭意外变故,如失火、安全事故造成家庭成员丧失、伤残失去劳动能力,经济损失严重的相关证明。

以上医疗证明、票据等均需三级以上医院近一年开具,申报材料第1项需递交纸质版,第2、3、4项可递交纸质版或电子扫描件,图片要求清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核实相关情况,逐项审核申请表内容并签署意见。

2.填写《离退休教职工(配偶)困难帮扶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提交纸质和Excel版。

3.参加2025年度省直离退休教职工困难帮扶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申报,未通过的直接参加此次帮扶。

报送时间:2025年12月29日-30日

报送地点: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明伦校区离退休工作处离退休科(104室)或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104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dltxk@henu.edu.cn邮箱。请务必按时报送,逾期不候。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869059


附件1:《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定规范定义的30大类疾病》

附件2:离退休教职工(配偶)困难帮扶申请表

附件3:离退休教职工(配偶)困难帮扶基本情况统计表

离退休工作处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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