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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媒体年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提高网络育人能力,加强全校新媒体运营和管理,稳步推进各级各类新媒体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校内新媒体管理的暂行办法》[校党宣字(2016)6号],学校决定对全校各单位新媒体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以校内各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师生社团等名义开设运营的官方微博、微信、QQ公众号、抖音、快手和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二、年审办法

本次年审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对本年度内新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河南大学新媒体年审表》《新媒体负责人承诺书》,并准确填报《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请下载附件)。

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年审中存在问题的新媒体平台,党委宣传部将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所属(挂靠)单位。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平台,不得参加本年度全校新闻宣传各类评选活动,并予以关停,直至完成整改、审查通过后方可继续运营。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本次年审工作。

2.《河南大学新媒体年审表》《新媒体负责人承诺书》《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用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于12月20日17:00前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党委宣传部232室或郑州龙子湖校区友兰中楼414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方式命名,发送至hedaxinmei2023@163.com。

联系人:梁光苇

联系电话:0371-22866052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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