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位点牵头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241101号)文件精神,依据《河南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各学位点应于2024年12月前完成自我评估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附件1)。
二、进度安排
1.各学位点于2024年12月20日前提交《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附件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3)。
2.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各学位点于2025年1月20日前按年度提交2021—2024年的《学位授权点质量建设年度报告》。
3.各学位点于2025年3月20日前通过“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https:/xwd.chsi.com.cn,以下简称“系统”)完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的填报。
三、工作要求
1.评估材料中同一骨干教师及其成果不能在同类型学位点重复填写,采取写实与数据描述相结合的方式,所涉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2.请各学位点牵头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填报系统(附件4),并于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填报。
请各相关学位点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联系人:郭老师
邮箱:xwdjs@vip.henu.edu.cn
联系方式:0371- 6659 8305
附件:
1.河南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审核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点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3.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结果汇总表
4.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联络员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