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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双一流”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河南大学科研平台(自然科学类)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191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对象和数据采集时间

1.填报对象

依托学校建设的部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名单见附件1)。

2.数据采集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1.科研平台运行管理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年度工作总结是学校和上级部门对科研平台绩效评价和资源投入的重要依据。请承建学院(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相关科研平台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编制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2.科研平台负责人应组织专人编写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并对总结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同一科研成果限填报一次,请勿多平台重复填写)。

3.2024年工作计划(格式见附件3)应重点围绕平台年度建设目标,细化工作要点,量化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送时间

总结报告和工作计划(纸质材料1份,含电子版)于2024年3月4日前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科研平台管理科249房间。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明璇 侯亚彬

联系电话:61406(内线),22864674

附件:

1.部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名单

2.总结报告(参考提纲)

3.工作计划(参考提纲)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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