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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南大学2021-2023学年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教学优秀奖等评选办法的通知》(校党发〔2009〕43号)精神,现将评选2021-2023学年教学优秀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与条件

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教学过程中认真负责,积极改革,取得较好育人效果,受到学生好评,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条,并在第二至第十五条中至少满足两条者,均可申报教学优秀奖。

1.申请人无师德师风问题,两年内未发生教学事故,在本单位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完成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较好者(学生评教93分及以上)。

2.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主持人或团队主要成员(省级前3名,国家级前5名)。

3.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省级前3名,国家级参与成员)。

4.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含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和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省级前3名,国家级前5名)。

5.省级课程思政样板课或“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或通识教育示范课或研究性教学示范课主持人或团队主要成员(省级前3名)。

6.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

7.省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负责人。

8.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9.被评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者。

10.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国家级项目并结项(第一指导教师)。

11.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指导教师者。

12.积极参与教材的编写工作,出版有高质量的教材,获得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者,含河南省新工科新形态教材立项建设项目(主编或副主编)。

13.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改革有一定成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者(中文核心及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14.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交流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者(限主持人)。

15.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负责人或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负责人。

二、 评选办法

1.教学优秀奖评奖不分等级。

2.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填写《河南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并将《河南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证明材料目录》(附件3)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所在单位。

3.各教学单位按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连续两学年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人数作为申报的名额基数,各单位指标见附件4。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前5名,国家级一流课程主持人免申请直接认定,不占用单位评选指标。

4.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优秀奖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议,提出获奖候选人名单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排出名次,填报《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5.教务处对各单位申报教学优秀奖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6.教务处将获奖人员名单汇总后报有关领导审批,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公布生效。

三、奖励办法

学校对获奖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推荐参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1份;

(2)教学优秀奖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1份;

(3)证明材料目录(附件3)1份,与目录对应的申请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1套。

(4)指标分配表(附件4)

(1)(2)项材料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第(3)项证明材料目录以PDF报送,证明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姓名”,文件夹内每个证明材料命名为:“第×条+材料名称”,jpg或pdf格式文件保存。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核对纸质版原件后,原件由学院教务办公室暂时保管,评奖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发还给申请人。

2.各学院请于1月9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人所获成果、荣誉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所获,不在此时段内的不予认定。

4.若上报材料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取消个人的评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向单位主要党政负责人进行通报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昂 联系电话:0371-22197776

电子邮箱:leon8711@126.com


附件1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教学优秀奖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3证明材料目录模板

附件4指标分配表

教务处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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