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中专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驻郑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3〕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 开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的通知(汴医保〔2023〕27号)》《开封市关于将城乡居民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通知》(汴政〔2022〕10号)等文件要求、郑州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开封市作为长期护理险试点城市,区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纳入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范围,个人缴费10元/人/年,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合并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合计为390元。
为保障我校学生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根据上述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缴纳城乡居民医疗基本保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注意事项: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学生不需要参加郑州市或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交费标准
郑州校区:380元/年/生,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郑州市最新文件要求,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期内,因上级政策原因提高缴费标准的,学生个人不再补缴,需补缴部分由市级财政予以补助。
开封校区:390元/年/生(含长期护理险10元),参加开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待遇享受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按学制缴费者截止到毕业年度12月31日
四、缴费时间与方式:
学校集中参保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在校大学生即日起可登录河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自行缴纳,逾期学校不再集中办理。
河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二维码
特别提醒:
1、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可在原户籍地进行参保并享受当地有关医保参保费用补助或减免政策,不需在学校进行重复缴费参保。
2、在户籍地已参保的学生不再通过平台缴费,避免重复参保。重复缴费的学生须提供户籍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可办理医保退费。
3、全民医保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础,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在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全民医保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宣传并动员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尽最大努力扩大参保覆盖面,对于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健全基本医保体系、实现医保人人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大学生参加属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将医保政策告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在校大学生应保尽保。
4、参保学生可享受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寒暑假在户籍所在地住院、实习期在实习所在地住院、在校意外伤害导致的住院费用报销)等。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医院医保科(电话22192306)。
河南大学医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