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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三个校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文明校园良好秩序,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工作环境,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将对所有校内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不得鸣笛,时速不能超过30km/h,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要礼让行人。禁止在校园内学车练车。

二、临时来校办理公务的机动车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校,请接待单位提醒驾驶员规范行车、停车。

三、机动车必须在停车位内,按指示方向规范停放。机动车首次违规停放、超速行驶,给予车主教育提醒(短信或贴条);再次违规,禁入校内1个月;第三次违规,拉入“警示名单”,禁入校内1个月;对四次违规的机动车辆将列入“黑名单”,清除出学校车辆管理数据库,且不再予以录入。

四、非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等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线内,按指示方向规范停放。对于随意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学校统一限行锁车,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归还,违停情况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当事人需持校园卡并签字后方能领取,领取时段为每日13:30-14:30,18:30-19:30);单位人员累计达到10次以后,每次请单位指定的负责老师持纸质证明(单位副处级领导签字盖章)领取车辆。

五、对不服从校园车辆管理的个人,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其学年评优奖先的资格或扣发其精神文明奖(教职工)。

六、各部门要对师生进行“文明行车,规范停车”宣传教育,做好其卫生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做好校园文明秩序的监督工作。

七、开学、庆典等特殊时段,校园交通规范另行通知。

八、自9月26日起,学校将不定时段、不定区域进行工作检查。校文明办拟在年终公开通报各单位文明校园建设情况。

文明校园,你我共建。请大家自觉支持学校交通管理工作,做文明行者,建和谐校园!

问题反馈邮箱:

保卫处zqxi71@126.com;校文明办henuwm@126.com

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学生处

郑州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保卫处 校工会 校团委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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