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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结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全校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工作,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本单位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结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办法》(校党发〔2017〕72号)。

二、报送内容

各单位统计教职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两类)、旷工、非公派外出、受处分、诫勉谈话等情况(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填写《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

各单位只报送本单位所有教职工(指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员额制教职工,人事代理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未达标人员的考核结果,注明未达标的类别、具体时间、原因、取消月数及依据条款。

三、报送要求

1.需报送《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结果登记表》的扫描版(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文明奖考核结果”(如:党委办公室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文明奖考核结果),请于6月30日11:00前发送至henuwm@126.com,不再报送纸制版。

2.各单位所对报材料务必认真核查、核实、核准,严格把关,严禁错报、漏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22862669


    2023年上半年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奖考核结果登记表.doc

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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