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进行2020—2021学年河南大学树人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3月10日—3月15日为各单位评选及公示时间,3月16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
二、评选标准
严格按照《河南大学树人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将评选工作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拟获奖学生信息在本单位公告栏及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获奖学生信息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获奖学生感谢信(要求见附件4)一式一份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456室,联系人:付老师,0371-22193111),申请审批表、学生信息表需学院(部)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获奖学生信息表、获奖学生感谢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dxsglk@qq.com。
支撑材料(贫困生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由各单位自行收集存档备查。学生处对拟获奖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审核、批准、表彰。
附件.zip
附件:1.河南大学树人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2.河南大学树人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0—2021学年河南大学树人奖助学金学生信息表
4.河南大学树人奖助学金感谢信写作要求
河南大学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