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9 作者: 来源: 已访问:1572责任编辑: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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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河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请各单位把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主管领导与义务消防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22年1月6日前书面报送至明伦校区老行政楼210室,电子版发送至hndxxfk@henu.edu.cn。
河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河南大学保卫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