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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2021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马洁

各教学、科研、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及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按照校党委、校行政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相关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以及研究生教育工作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弘扬科学家精神,增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意识,在全校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浓厚氛围,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学术生态。

二、活动主题

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中旬--2021年12月下旬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宣讲动员

活动内容:根据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疫情防控要求,视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科研单位召开宣传月动员会,集中观看2021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直播,开展“宣传月”动员,通报学术不端案例。

时间:11月中下旬

参与对象:相关部门科研管理人员,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科研、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科研秘书,学生代表

责任单位: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研究生院

2.组织观看报告会

活动内容: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相关单位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组织观看当年或近年全国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录播)。

时间:11月下旬

参与对象:高年级本科生、全体研究生、2021年新上岗教师、研究生导师

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3.进行深入宣传

活动内容:在网络媒体平台发布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知识、事例稿件,制作宣传展板,营造“宣传月”氛围。

时间:11月下旬--12月上旬

参与对象:全体师生

责任单位: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研究生院,各教学、科研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4.做好政策学习

活动内容:积极推广学风建设“宣传月”活动主题“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发挥主题口号的引领作用。重点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一系列加强作风学风建设政策文件,采用读书会、座谈会、课题组会、学术报告等形式开展学习,进一步端正学风。

时间:11月下旬--12月下旬

参与对象:全体师生

责任单位:各教学、科研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5.总结活动成效

活动内容:各单位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成效,在活动结束后上报学风建设“宣传月”活动总结和相关资料(可同时附活动开展中的影音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xswyh@henu.edu.cn邮箱。相关部门对工作扎实、活动成效显著、形成良好传播效应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时间:12月中下旬

参与对象:各教学、科研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科研、研究生工作负责人

责任单位: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五、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11月15日前到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领取“宣传月”资料。

领取地点:金明校区行政楼431房间

联系方式: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286597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2865974

人文社科研究院 25559879

研究生院 22825852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文社科研究院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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