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0日,“黄河流域生态恢复整治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在法学院小会议室举行。我校常务副校长赵国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黄普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李启家,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中心、法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河南大学环境与民商法研究所所长张建伟副教授主持。
赵国祥、法学院院长陈景良、李启家分别致辞。赵国祥对各位远道而来的专家表示欢迎。他指出环境保护问题意义重大,为避免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法学界的各位专家、学者应该在法制建设方面有所作为,为国家的立法及政府决策提供建议,从而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赵国祥还为黄普选颁发了河南大学兼职教授聘任证书。
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与会专家们各抒己见,学术气氛浓厚。专家们结合自身研究的方向,从黄河流域概念的科学界定、流域环境的主要问题到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以及政府环境保护的执行力等诸多方面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