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上午,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在学院241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组织员、部分党支部书记和系主任参加学习。学习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常凤香主持。
会上,党委委员、执行院长徐元清领学《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徐元清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树牢规矩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三是严格要求自身纪律,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屈建莹和副处级组织员袁付成结合工作实际,分享学习心得。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吴玉锋,院党委委员、纳米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副主任张俨娜分别带领大家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守护生命之基,护航发展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三位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从不同方面汇报了近期学院和研究院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的举措和存在的相关问题。
常凤香在总结发言中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在用心学纪中锤炼党性;二是要结合实际工作学,学深学透学懂;三是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对于安全教育工作,她再次提出,要对标对表,找差距、抓整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实际行动和实绩实效,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全力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