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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车报废处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我校公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公务车改革相关要求和资产处置相关规定,现将公车报废处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废车辆标准

(一)已超过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行驶(9座及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二)损坏严重或缺少主要部件无法配置,无法修复或者修复价值过高(写出具体情况)。

二、申报处置流程

(一)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填制《河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和《河南大学国有资产报废、报损技术鉴定表》(各一式四份),报总务处审核盖章(如掌握相关信息不完整可到金明校区行政服务大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窗口查询)。

(二)使用单位于2018年12月11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金明校区曾宪梓楼1楼东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资产科(电子版发送hndxgzb@163.com邮箱):

1.车辆记账凭证、发票、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及相关入账附件复印件(财务凭证)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一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总务处审核通过的《河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和《河南大学国有资产报废、报损技术鉴定表》各四份。

(三)国有资产办公室牵头组织技术评估专家集中进行鉴定,根据上级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后进行处置。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对报废处置车辆集中申报,以免影响学校公车改革整体进度。

三、联系方式

金明校区曾宪梓楼1楼东国有资产办公室资产科张老师: 内线2272 外线23622192。

金明校区行政服务大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窗口李老师: 内线2586 外线 25660130。

附件: 资产处置申报表格.zip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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