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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为配合我校政府会计改革顺利实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通知》(教财〔2018〕705号)文件精神和《河南大学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方案》、河南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校发〔2018〕400号)要求,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2018年学校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从2018年11月5日全面启动,于2018年12月3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2018年11月5日-11月11日)

1.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各使用单位成立清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各使用单位将清查工作小组人员名单电子文档(附件3)发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邮箱hndxgzb@163.com;

2.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准备有关文件材料,明确工作范围、内容、时间、步骤等;

3.召开相关人员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清查盘点宣传及业务培训,布置开展清查盘点工作。

(二)自查阶段(2018年11月12日- 11月20日)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自查

各使用单位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资产清查,采取具体使用部门先自查,而后由本单位清查工作小组核查,确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状态,按要求填写有关卡片、表格资料。

2.自查结果上交

各使用单位务于2018年11月20日前,将《资产清查总结报告》(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邮箱hndxgzb@163.com,清查明细表通过资产系统上报。

(三)复查审核阶段(2018年11月21日-11月27日)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对全校各使用单位国有资产完成现场抽查工作,最后形成抽查结果。

(四)整理汇总、上报阶段(2018年11月28日-12月3日)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同时按要求编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并上报学校;如资产发生盘亏须按有关程序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批;根据批复意见责成各资产管理部门调整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和财务账目。

关于开展2018年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安排详情见如下附件。

附件.rar

附件1:河南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校发〔2018〕400号)

附件2:资产清查总结报告

附件3:资产清查负责人员联络表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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