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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教学〔2018〕168号)文件要求,现将河南大学2018年评选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和河南省先进班集体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河南大学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河南省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称号。

2.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评选程序

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以及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经所在学院初评,学校审核,全校公示,省教育厅和团省委评审后产生。各学院评选申报工作,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广泛听取学生、任课教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予以综合考评。评选中要注重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四、评选时间

各相关单位初评、公示、填表时间为4月2-9日,各相关单位于4月10日17:30前将附件2-4的纸质材料,及先进班集体的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送学生处审批,并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hdxsglk@qq.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选要求

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评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激情奋斗中绽放青春光芒、健康成长进步。


附件:

1.各相关单位评选名额分配表

2.各相关单位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单

3.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一式一份,所填内容打印)

   4.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一式一份,所填内容打印)

        附件.zip


学生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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