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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科研成果(自然科学)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2017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开始,为保证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通知教职员工做好成果登记工作。本次科研成果统计依然实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分开统计核算,请老师们根据成果所属学科性质选择申报。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的人员和时间范围

1.统计人员:全校有关自然科学属性教职员工

2.统计时间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

二、论文成果提交。

1、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点击工具栏的“我的成果”→“新增”→“论文”,即可添加相关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退出。请各位老师务必在系统内注明SCI论文分区及有关收录情况。

2、论文信息网上提交完毕后,作者须提交论文原件至本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并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公示。

① 期刊论文要在目录姓名处做标记,方便备查。

② 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③ 机关部处等非教学科研单位由作者本人将论文原件交送至本部门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一名主管人员进行校对,经由系统生成汇总表,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本部门公章后报科研处。

三、成果奖励、专利录入

在科研处备案的各级各类成果奖励、已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请老师们登录系统后认真查看是否有遗漏,如有异议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处理。未在科研处备案的成果奖励(439房间)请持原件到相关科室录入系统。专利请持原件到435房间录入系统并备案。

四、补报漏报成果处理

补报2016成果、更正成果信息请在科研管理系统成果录入中备注说明,并请各学院汇总报送时加以标注。2017年度因检索证明或其他原因未统计的成果延至下一年度处理。

五、院系成果公示、审核及时间节点

科研管理系统将于12月27日关闭教师录入权限。院系科研秘书审核时间截至到12月28日,届时科研秘书录入审核权限将被关闭。系统关闭后,科研秘书由系统打印出本单位聘期成果汇总表(附件4格式),张贴于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科研处将对院系公示成果情况进行抽查。

院系公示后无异议,C级以上奖励级别的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当期目录及论文正文)需交科研处439房间,材料提交截止到1月3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准备本年度的科研成果登记、统计工作。逾期未被受理的院系,其单位科研考核统计延迟至下一年度处理。

成果信息提交注意事项:

A.成果信息填写须准确完整,实事求是,作者署名按实际顺序填写。

B.教工可在本系统中直接查看成果审核状态,“机构通过”为各学院科研秘书已审核通过,等待科研处的最终核定;“学校通过”为科研处已审核通过,并纳入本年度成果统计。

C.学校认定的A、B、C类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等期刊级别必须从系统中选取(核心级别以上期刊系统模块有下拉菜单,请点击),若有异议,请与科研处联系。今年SCI分区仍然实行在线查询(http://www.fenqubiao.com/),按大区查询论文所属分区后,在登记成果基本信息保存后务必继续“录入转载信息”,并于“收录”模块中选择论文期刊所在分区,并提供纸质分区信息。

六、数据统计整理

1、各单位成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科研秘书按照不同单位类别(填对应附件1~3)如实填写科研核算数据表,与论文成果信息一览表(附件4)和科研成果申报诚信书(附件5),一并提请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科研处审核备案。科研核算数据表与论文成果信息一览表命名为“单位名称”发送电子文档(E-mail:kycbj@henu.edu.cn)。

2、科研处按照系统所载数据编撰2017年度科研成果公报。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地址:新校区行政综合楼439房间。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23365089,内线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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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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