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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省直驻郑事业单位标准发放2016-2017年度冬季取暖补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万合利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发放2016-2017年度冬季取暖补贴,实施意见如下:

一、发放范围

1.我校编制内的在职在岗人员(含校人事代理)、内退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自收自支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补贴标准

1.党政管理人员(单位:元)

职务

级别

正省级

副省级

正厅级

副厅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科员

办事员

标准

3640

3360

3080

2800

2520

2240

1960

1680

1540

1400

2.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元)

职务

级别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技术员级

标准

2380

2100

1820

1540

1400

3.工勤人员(单位:元)

职务

级别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标准

2100

1820

1610

1400

1260

三、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含校级人事代理)按照所享受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职级计发补贴。

2.执行初期、见习期、试用期工资的人员和执行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的工人,按每人700元标准计发补贴。

3.离退休人员按照所享受工资待遇相对应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职务),比照在职人员标准计发补贴。退职人员比照在职人员标准的55%计发补贴。

4.离休无职务人员按每人1960元标准计发,在职无职务人员均按每人980元标准计发补贴。

5.内退人员比照退休人员标准计发补贴。

四、几点说明

1.2016-2017年度冬季取暖时间界定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

2.职称、职务级别以本次取暖期内的实际情况为准。

3.2016-2017年度冬季取暖补贴已于11月29日直接发至个人工资卡中,请注意查收。

人 事 处

 财 务 处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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