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决定进行2016—2017学年蓝天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1月29日—12月5日为各学院评选及公示时间,12月6日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学生处。
二、评选标准
《河南大学蓝天奖学金实施办法》(见附件2)执行。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加大宣传力度,将评选工作宣传到每一位学生。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学院要将拟获奖学生信息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获奖学生信息表(见附件4)、获奖学生获奖感言或感谢信等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交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申请审批表、学生信息表需学院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办公室公章,获奖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3250498026@qq.com。由学生处汇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批准、表彰。
附件1: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蓝天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河南大学蓝天奖学金实施办法
附件3:河南大学蓝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2016-2017学年河南大学蓝天奖学金学生信息表
附件5:蓝天奖学金获奖感言或感谢信写作要求及公司简介
2016-2017学年蓝天奖学金评选通知.zip
学生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