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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结合《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委员推荐方式分为基层单位推荐与自荐两种方式。

2、各基层单位推荐应在充分听取本单位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提名候选委员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天。各基层单位推荐候选委员不超过5人,未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不低于推荐委员总数的2/3(省级以上重点科研机构主任、副主任不被认定为担任行政职务),推荐委员中连任委员不超过推荐总数的2/3,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一般应推荐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拟推荐的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和各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应是具有较高的政治与学术修养、学术造诣较深、在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并积极参与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教授(或同等高级职称)。

3、自荐需校内外2位相同或相近专业领域的教授联名推荐,每位推荐专家仅能行使一次联名推荐权利,校外专家需另附600字以内的简介。

4、各单位推荐候选委员和自荐候选委员需填写相应的单位推荐表与自荐表(见附件),单位推荐的候选委员需在推荐表上填写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和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荐候选委员需推荐专家于自荐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名。

请各相关单位、自荐候选委员本人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推荐(自荐)表一式一份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发送推荐(自荐)表电子版到邮箱xswyh@henu.edu.cn。

材料受理:金明校区行政楼433房间

工作邮箱:xswyh@henu.edu.cn

工作电话:22822254,13781131311

联 系 人:李佩琛

附件: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河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自荐表 

    附件.doc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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