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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2017〕7号)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办人〔2017〕592号)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开展创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教师团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遴选名额

根据工作安排,教育部拟每年认定一批。2017年年底前认定200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省教育厅在推荐申报对象中遴选一批“全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表彰。根据教育厅安排2017年我校申报推荐名额1个,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创建、申报工作,各单位推荐名额1个。

三、时间安排

1.团队创建。10月20日前,各单位在已有教师团队的基础上,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制定单位工作安排、实施措施、奖励办法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

2.推荐评选。10月20日-10月27日,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学校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教师团队进行评选。

3.择优上报。10月27日-11月9日,根据专家团队评选结果,择优上报省教育厅我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四、奖励措施

1. 教育部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省教育厅在推荐申报对象中遴选一批“全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进行表彰,并把受省教育厅表彰的“全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作为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观测指标,加大支持力度,团队及其成员在申报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等时,同等条件下校优先考虑。

3. 学校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将统筹加大支持力度,在建设人才队伍、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典型事迹宣传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五、工作要求及材料整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学习黄大年先进事迹活动,根据“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向学校推荐教学团队,并将以下纸质材料于2017年10月27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金明校区行政楼605室,电子稿发送至hdszk@henu.edu.cn)。

1.推荐报告(1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3;

3.《申报表》中所列团队人员资格证书、教书育人情况相关证明、校级以上表彰及教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

组织部联系人:曹堃,联系电话:22866051(外线)2613(内线)

人事处联系人:焦凡,联系电话:22199595(外线)3910(内线);联系邮箱:hdszk@hen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关于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rar

组织部 人事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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