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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评先奖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2016-2017学年评先奖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先奖优是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既是学生本人对全学年的全面总结,也是学院对学生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鉴定的有效途径。学院和班委会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令)和《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在思想、学习、诚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对学生做出综合评价或意见,并从中选拔出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给予表彰和鼓励。对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团结友好氛围的集体给予表彰和鼓励。

一、时间安排

1.各单位的学生评先奖优时间为9月8日至9月22日。

2.9月25日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先奖优结果报学生处。

3.学生处将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二、评先奖优范围、评选项目及比例

1、评先奖优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2017级新生除外)及其学生集体。

2、评选项目

先进年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学生会、先进社团、三好学生、河南大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

3、评选比例

先进年级评选比例为每学院一个;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学生标准班(每班以60人计)总数的10%;先进学生会的评选比例为学校学生会总数的20%;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比例为学生社团总数的20%;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河南大学奖学金获得者从优秀学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单项奖学金不限比例,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评选程序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要通过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将各奖项评选信息向全体学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遵循个人(集体)申请—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工作组审查—学院公示三天的基本程序,确保学院评选工作规范进行。

3、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

学院将“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评先奖优情况说明”(见附件1)、“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学生信息一览表”(附件3)和“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获得者信息表”(附件4)由单位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四者电子版发送至hdxsglk@qq.com,同时将单项奖学金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学生管理科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4、学校审批、公示与表彰

学生处将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审查汇总后,在学校网站公示七天,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由学校予以表彰。

四、监督检查

为保证评先奖优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评选期间,学生处设立评先奖优监督电话:0371-22193111,监督邮箱hdxsglk@qq.com;同时,河南大学学生工作督导组将对学院的评先奖优工作进行抽查。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学生学年鉴定及评先奖优评审工作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学年鉴定及评先奖优工作。

2.学院须成立评先奖优评审领导组,设学院评先奖优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并在评先奖优及公示期间内,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内公示。

3.评先奖优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评选时要严格按照《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校发〔2017〕235号)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学生评先奖优工作,拟获奖学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和公告栏内公示。

4.先进学生会和先进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附件1: 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评先奖优情况说明

附件2: 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信息一览表

附件3: 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评先奖优学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4:“河南大学2016-2017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获得者信息表”

附件5:河南大学奖学金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6: 《河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doc

学生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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