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豫高办〔2017〕28号《关于做好委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委管高校中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学校或教育系统中有较大影响,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广泛赞誉。“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表现突出。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高校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高校党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高校党务工作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学校党员干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学校党员干部师生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教育改革、服务党员师生、维护高校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在学校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学校党员干部师生的信任和拥护。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突出。
二、推荐范围和重点
我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推荐,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真正把党建工作优秀的党组织推荐上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推荐名额和程序
1. 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各按1个名额推荐(机关党委“优秀共产党员”可推荐2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已故党员不再推荐。
2. 推荐。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经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本单位推荐对象,报党委组织部。
3. 审核。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4. 评审。在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情况和审核结果的基础上,学校组织评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8名、“先进基层党组织”8个。
5. 公示。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 确定。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上报省委高校工委。
四、报送材料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审批表、一览表(见附件1、2、3、4);推荐对象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14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单位+对象姓名)。
上述材料电子版材料(含照片),于2017年5月18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zzb@henu.edu.cn。纸质版暂不上交,等名单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2866051 2613(内线)。
附件:1.河南省省管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河南省省管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河南省省管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4.推荐对象一览表
5.填报说明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