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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两年来,我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的思想政治先进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先进工作者的示范作用,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努力提高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

2.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书记(或负责人)。

3. 各学院(教学部)辅导员。

4. 机关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人师表,密切联系师生,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热爱思想政治工作,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过程中,不断开拓思路,拓展途径,创新方法,成绩突出。

3.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一定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已经获得上一年度“河南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三、评选办法

1.各单位结合近两年的工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2. 校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评审,提出拟表彰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名单,提交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的评选,原则上以政工人员的百分之十为限,政工人员15人以下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人,15人以上的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重视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发扬民主,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3.各基层党组织将“河南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奖推荐表”(见附件)于6月20日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科(金明校区行政楼5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82649018@qq.com。联系人:何威,电话:22862669(外线),3676(内线)。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6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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