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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的意见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春霞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今年十月份是我校第五个“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为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合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营造“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的舆论氛围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当前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活动开展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党的离退休工作政策,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充分展示我校尊老敬贤的文化底蕴。在三个校区的主干道上悬挂“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宣传标语;各单位要在大学生中组织开展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教育。

二、完善离退休工作机制,构建为老服务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应明确分管领导,并于10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离退休工作处党政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豫办〔2008〕5号)文件精神的学习,以及我校将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校离退休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各涉老单位和组织要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完善为老服务的规章制度,加强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帮助解决离退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积极构建为老服务的长效机制,探索为老服务、管理的思路和模式,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从而为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创造良好条件,不断推进我校离退休工作再上新台阶。组织部、离退休工作处将组织对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尊老敬老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热烈、简朴的原则下,利用“国庆节”、“中秋节”、“国际老人节”、“重阳节”等时机,通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离退休工作处将在10月下旬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暨第五个‘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文艺演出”,为2009年达到70周岁的我校退休教职工举行集体祝寿等活动。各单位可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尊老敬老活动。

四、积极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服务活动
在“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走访慰问本单位的离退休老同志,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要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到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家中开展服务活动;三个医疗单位,要再接再厉,组织医护人员为老同志义诊、巡诊,开展健康咨询、健康讲座活动;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单位,要继续保持好的传统,积极为老同志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五、加强对“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2009年度本单位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工作内容,并认真组织落实;离退休工作处将了解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创新方式,突出特色,紧紧围绕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需要开展活动,切实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同时,注重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资源优势,鼓励、支持老同志继续为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河南大学老龄工作委员会
200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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