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优质工程建设方案》校发〔2009〕289号精神,为加强我校专业课程改革与建设,推动各教学单位突出特色、树立品牌、打造精品、推进共享,经研究,我校决定继续开展校级精品课程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校级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
5.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6.申报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项,各教学单位要限额、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申报精品课程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须提交书面文本(1份)及电子文档。
2.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七份)
3.课程支撑网站光盘。建设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请教学单位于2011年6月15日完成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并同时将书面材料及光盘报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电话:2866084,8232;电子邮件:jyk@henu.edu.cn;
附件:
1.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2.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评审指标
3.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4.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建设要求
5.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分类体系
教务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 件 : 附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