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共8天。其中9月30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为调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为公休日。9月29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上课,有关课程按教务处安排执行。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于9月29日前报党政办公室行政科)和留校学生的生活。一般不要组织集体出游,若组织集体出游,须按“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报主管领导同意。
国庆节过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