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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文物建筑防火安全的通知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陈钟  

全校文物建筑使用管理单位:

河南大学近代建筑群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建筑系砖木结构,安全隐患较大,且寒假时间较长,大部分建筑处于暂时使用状态,该期间属建筑防火安全的特殊阶段。为确保我校文物建筑的安全,过好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印发以下防火安全通知,望各单位提高防范意识,做好文物建筑防火安全工作。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消防监督条例》的精神,为加强消防管理工作,保护文物建筑免遭火灾危害,特下发本通知。

二、使用范围

大礼堂、六号楼、七号楼、南大门、斋房,均属本通知涉及范围。

三、防火安全要求

1.凡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必须严格对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明确责任人。

2.禁止在近代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柴草、木料等可燃易燃物品。

3.禁止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在近代建筑内进行生产、生活用火。

5.严禁在文物建筑内抽烟。

6.严禁在文物建筑走廊内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7.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的通道、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和侵占。

8.要求各责任单位寒假期间安排值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注:保卫处值班电话:2864110

河南大学总务处

河南大学保卫处

201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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