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26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陈钟
为保证金明校区专家公寓(21号院)住户办理一户一电表工作的顺利进行,请该院全体住户于2013年3月1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背面标明住户电话号码及住址)交至总务处304房间。
河南大学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