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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户口办理的通知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万合利  

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有关户籍管理规定,现将2013级本科、研究生户口迁移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内生源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由各院系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交至河南大学保卫处户籍室。

三、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必须用电脑打印,手工填写的一律无效。

2、《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必须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项目不得涂改(涂改后需加盖户籍章),必须注明户口性质,公安部门户口专用印章必须清晰。

4、上述3项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在10月18日前,由辅导员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交到保卫处户籍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凡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必须前往铁塔派出所办理开封市居民身份证。

六、特别提醒:请慎重考虑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如入学报到时选择不迁入,以后若要求再迁入将无法办理。

我校保卫处户籍室咨询电话:0378-2864110。


河南大学保卫处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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