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河南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河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开封市公安局禁毒办公室管理要求,我校将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管理,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若购置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需按以下要求办理:
1、认真阅读《河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规范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2、使用单位根据用量填写《河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见附表),严格按照规定购买程序执行,不得私自单独采购。
3、《河南大学需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由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学校保卫处审签后有效,再由保卫处上报开封市公安局统一按程序办理。
4、《河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获得审批后,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购买,原则上使用有效期一个月,过期需要重新办理。
附件:《河南大学易制毒化学品申购表》
保卫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1月27
附 件 :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