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5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万合利
根据有关教职工与学校签订的交旧房协议书,学校已于2014年4月3日通过各单位办公室向相关教职工发放了限期交回旧房的通知。收回的旧房将用于安置2010年7月1日起到校工作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教职工。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相关教职工务必于2014年4月30日前到总务处办理退房手续。自2014年5月起,对逾期不交旧房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交旧房协议书,按月在其工资中扣除高价房租,直至交出旧房。
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