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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河南省“黄河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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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黄河友谊奖”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为表彰对河南省对外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人、外国专家、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所设立的最高荣誉奖。为做好2014年河南省“黄河友谊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选要求为在豫工作不少于两年或与河南省开展友好交流工作不少于两年,并在以下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人、外国专家、华侨华人和港澳知名人士:
(一)促进河南省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积极服务河南省三大国家战略,推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推动河南省与外国开展友好交往,建立友好城市。
(三)积极为河南省引进人才、技术、管理和服务,促进河南省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技创新、技术进步。
(四)关心河南省社会发展及公益慈善事业,向河南省捐赠资金、有重要价值的设备、资料,关心支持河南省的教育、科研、文化、社会管理。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个人事迹材料,申请表,个人简历,护照复印件,1式3份,2寸彩色照片3张(电子版以光盘形式上报)。《申请表》见附件,或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hnfo.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二)申请表要认真填写,用A3纸、仿宋体、小三号字打印。个人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内容翔实,数字准确,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三)以前曾申报过“黄河友谊奖”但未获奖者,今年可再次申报,并在申请表中注明上次申报的时间。
(四)申请表中除领导签名外,其它内容一律按要求打印;有关意见一栏需签字、盖章后方有效。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予以退回,由申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
三、审批程序
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依据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黄河友谊奖”评选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外侨办,牵头负责“黄河友谊奖”评审工作。
(一)人选初审。全省外籍专家候选人材料由省外国专家局负责初审;国际友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知名人士候选人材料由省辖市政府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候选人材料报送省政府外侨办。
(二)召开评审会议。由省政府外侨办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估申报材料,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对入选的候选人,由省政府外侨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核,然后将入选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省政府。
(三)省政府审批。人选名单经省政府研究、审批后,由省长正式签署获奖证书。
四、申报名额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2名以上人员名单按先后顺序排列。
五、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请各单位按时将书面材料及光盘报送至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陈 楠
电 话:22199986 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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