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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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办网站“资产清查信息确认表”栏,重点核实“有账无物”资产数据。
核实原则:1、盘亏资产必须注明原使用人,使用人为离退休,无物原因应填写“XXX离退休”,使用人因校内工作调动将设备带走,无物原因应注明“XXX现工作单位”;2、使用人调离本校,无物原因应填写“XXX调离到XXX单位”;3、本次核实,原则上不能有未注明原因盘亏。
核实工作结束后,盘亏数据将上报学校处理。
办公地址:明伦校区新行政楼112室;
联系方式:0371-22198466,联系人:李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