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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资产清查数据的通知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刘旭阳  

全校各单位:
资产清查数据下载请登录国资办网站“资产清查信息确认表”栏,重点核实“有账无物”资产数据。
核实原则:1、盘亏资产必须注明原使用人,使用人为离退休,无物原因应填写“XXX离退休”,使用人因校内工作调动将设备带走,无物原因应注明“XXX现工作单位”;2、使用人调离本校,无物原因应填写“XXX调离到XXX单位”;3、本次核实,原则上不能有未注明原因盘亏。
请各单位数据核实确认后,于7月4日将变动信息(资产清查核实变动表下载)电子版发至资产清查办公室邮箱(gzb@henu.edu.cn),纸质版经单位领导和资产管理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国资办。
核实工作结束后,盘亏数据将上报学校处理。
办公地址:明伦校区新行政楼112室;
联系方式:0371-22198466,联系人:李健。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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