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强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严明纪律,紧盯纠正“四风”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纠正“四风”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纠正“四风”工作的落实;加强执纪问责,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持续抓好纠正“四风”工作,紧盯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开学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规定,既要当好反对“四风”的宣传者、监督者,更要当好示范者,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全体教师自觉拒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倡导文明的尊师重教理念,传承尚俭倡廉的优良传统,在新学期开始之际,展示新气象、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通知》还对畅通举报监督渠道、严肃查处相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附 件 : 20140910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