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5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万合利
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参加2013-2014年度居民医保的学生,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至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段,持本年度(2013—2014学年)校医院门诊医药费票据和本人身份证、校园一卡通、工行银行卡(三证合一)复印件办理报销手续。 请互相转告。 地点: 明伦校区 校医院医保科(门诊一楼) 金明校区 校医院二楼
校医院 201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