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内控建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进一步理顺服务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工作方案》(校党发〔2014〕17号)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我校大额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程序进一步优化如下:
1.大额资金支出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校内财经行为,落实经济责任制,单笔经济业务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的支出,须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后,经总会计师签批支付。
2.大额资金支出会签范围
主要包括:设备采购;网络信息化建设;图书、数据库采购;修缮工程;冬季取暖煤采购;公寓租赁费;绿化卫生服务采购;中外合作办学费用及其他重大经济事项资金支付等。
未列入大额资金支出会签范围内的支出项目,在履行相关财务手续后可直接办理报销。学校基本建设资金支付采用拨款制,按基本建设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
3.大额资金支出会签单位及职责
主要包括:资金使用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其职责为:
资金使用单位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对是否达到目标和预期效果、具备支付条件具体把关,并提供必要的原始单据和资料(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批件、支付申请表、固定资产验收单以及其他相关手续)。
项目主管部门主要审核项目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履行招标采购、通过资产验收,是否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资金等。项目主管部门按资金具体投入方向划分,主要为:设备购置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网络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审批;图书、数据库采购由图书馆审批;修缮工程、冬季取暖煤采购、公寓租赁费、绿化卫生服务采购等由总务处审批等。
审计部门主要对资金使用单位经济事项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
财务部门主要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并根据学校资金状况把握支付节奏。
4.大额资金支付的主要程序
(1)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河南大学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付款会签表》(见附件),在“使用单位意见”栏须提出明确的书面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要求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及审计部门审批。
(2)项目主管部门及审计部门审批后,资金使用单位将相关资料报送财务处计划财务科,由财务部门实行内部联签,经总会计师签批后支付资金。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相关科室:
会计核算科 霍朋军8233/22826981
计划财务科 程金辉8335/22863446
2014年11月7日
附件:河南大学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付款会签表
附 件 :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