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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教职工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及补发2014年1-12月精神文明奖增加部分的通知

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万合利  

各位教职工:
根据《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考评与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学校研究,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审核,我校精神文明奖发放标准从2014年1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2014年1-12月精神文明奖的增加部分将于近期单独发放到教职工工资存折中,请广大教职工注意查收。2015年1月1日以后精神文明奖将按新标准随工资每月发放,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人事处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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