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教育厅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验室与设备处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关于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就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方面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有关文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安全检查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每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每学期对实验教师及学生专门开展安全教育情况。
3、危险化学物品按照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情况。
4、有毒、有害实验废弃物规范化处置情况。
5、大功率用电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安全操作使用情况。
6、实验室内规范用电操作,严禁违规使用电暖器、电暖风和液体充电暖手宝等电器和实验室内做饭、用餐等现象。
7、水、电和门窗等环境设施完好情况,实验室内物品摆放和卫生状况。
8、消防通道、指示灯和应急灯设置情况。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各单位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13日组织自查,3月13日前将实验室自查报告(附《 河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 、《河南大学实验动物尸体(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情况调查表》)报送实验室与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科。
2、检查阶段:结合学校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3、整改阶段:检查中如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的,学校将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4、复查阶段:针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学校将开展复查。对于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整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2、检查当日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作为联系人,积极协助检查。
附件:
1、《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3、河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
4、河南大学实验动物尸体(含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情况调查表
实验室与设备处
2015年3月9日
附 件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