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4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为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调剂拟处置资产,依据《河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1】67)号文件,本着“先调剂,后报废”的原则,决定对国际交流处拟处置报废的冰箱等设备进行校内调剂使用,请有调剂意向的单位,于5月21日前填写“河南大学固定资产调拨单”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资办将择日办理调剂和资产转移手续。 现场踏勘 联系人: 孟老师 联系方式:15937821812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15年5月14日
附件:国际交流处资产处置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