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 作者: 来源: 已访问:责任编辑: 刘旭阳
为提高学校资产的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调剂拟处置资产,依据《河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1】67)号文件,本着“先调剂,后报废”的原则,决定对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拟处置报废的计算机等设备进行校内调剂使用,请有调剂意向的单位,于5月26日前填写“河南大学固定资产调拨单”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资办将择日办理调剂和资产转移手续。 现场踏勘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方式:23885565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2015年5月19日
附件: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资产报废处置明细